行行行,去看看,去看看。叶雨潇跟着春晓,出了办公室,来到了医馆门口。

    呃……这是来送病人的?阵势是不是有点太大了?

    医馆门前,马匹开道,奴仆簇拥,队列浩浩荡荡。但运送薛甫那个通房鸳鸯的,不是马,不是车,也不是轿子,而是由前后四人一起抬的一个担架,担架上用细细的竹竿撑起了一顶幔帐,既阻挡了路人好奇探究的视线,又能遮蔽毒辣的阳光,一举两得。

    这是担心其他交通工具太颠簸,所以特意用担架抬了来吗?抬就抬吧,还不忘专门做个幔帐,还派了这么多人护送,还挑了十几箱行李过来,薛家对这个怀孕通房的重视程度这么高的吗?

    叶雨潇很是惊讶。

    春晓见叶雨潇如此,连连道:“夫人,您看,您看,现在您知道奴婢为什么非要您出来看了吧?一个通房而已,整出这么大的阵势,这不是打孔大夫的脸吗?”

    叶雨潇抬头目光一扫,正好看见了孔明月,连忙把她叫过来问:“这是你婆母安排的?”

    孔明月却是摇头:“这跟我婆母没关系,是我的主意。其实我婆母本来不同意的让鸳鸯来明澈医馆住院的,她觉得让鸳鸯住到医馆里,让陌生的医女看护,远不如家里的丫鬟伺候让人放心。是我告诉她,如果住进明澈医馆,有专业的医女看护,中间若有突发情况,更是有专业的大夫及时医治,这样保下鸳鸯肚子里的孩子或许还有一线希望。如果留在家里,孩子没了,那就全怨她,谁让她阻拦鸳鸯住院的?她这才同意了。”

    叶雨潇听了她的话,愈发惊讶了。她选择保下这个孩子,她尚能理解,但如此优待通房是为了什么?她正奇怪,忽然听见周围看热闹的病人和病人家属正在议论纷纷——

    “那是薛家的通房?怎么看病的排场比正室夫人的还大?”

    “因为有了身孕吧?毕竟是薛大人的头一个孩子,看得金贵些也正常。”

    “头一个孩子??通房怀的??薛夫人是迟迟不孕还是……?”

    “成亲还不满一年呢,怎好说是不孕。就是她家婆母不懂规矩,抢着让通房先怀上了。”

    “儿媳成亲不到一年,婆母就让儿子的通房抢在前头怀上孩子了?!这婆母未免也太过分了!”

    “这是恶婆婆,绝对的恶婆婆。”

    “薛大人的母亲,不也是高门大户出身么,为人处世怎会如此不地道?”

    “她就不怕别人背后议论?名声不要了?”

    “她的名声,自从闺女以死逼婚,就已经败没了,所以现在干脆破罐子破摔了吧。”